工作报告

红寺堡区纪委三届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红寺堡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3-09 00:00:00

强化责任落实  维护制度权威 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红寺堡区纪委三届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9日)

梁吉鸿

同志们:

  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红寺堡区纪律检查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区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进行研究,刚才,区委书记丁建成同志的讲话,对我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区上下各级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力有效落实。区委常委会全年传达学习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2次,听取纪委监委关于重大问题线索、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汇报。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带头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批示审查调查问题18次。区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定期调研、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区纪委监委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严惩群众身边“微腐败”和涉黑涉恶“保护伞”,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区信访量首次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全区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监督检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维护政治安全、促进民族团结、改善生态环境,决战脱贫摘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中,用情用力,加强督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紧盯民族宗教舆论新动向,扎实推进宗教领域和顺平静。全力以赴投身“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指导和巡回,精心推动大学习、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见成效。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实现全覆盖,开展有锐度、有温度、有态度的监督执纪工作。

  (二)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区委的强有力领导和支持下,我们对标对表中央、区、市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蹄疾步稳推进,按时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任务,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编制及人员全部划转安排到位,全面完成进驻工作。按照“三统一、四规范、五明确”的要求,对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责清单化、工作流程程序化、工作制度规范化、工作保障标准化,有效将监察范围从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延伸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2019年5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初核问题线索86件,立案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组织处理32人,打通了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纪法衔接不断推进,在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充分体现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重大案件向区委汇报的同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疑难案件及时与政法部门沟通、协商。纪委监委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政治机关和执纪执法机关的角色地位更加凸显。

  (三)扎实有力开展政治巡察。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在区委2019年巡察工作要点确定的方向下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巡察组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全年分3轮对1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共发现问题221个,移送线索10条。巡察中我们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将被巡察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一把手”作为巡察重点。通过对“关键少数”的严起来,带动“绝大多数”的紧起来。各级党组织把巡察整改作为查摆问题、自我革新的重要契机,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纪委监委强化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组织、宣传部门开展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督查督办,不让整改流于形式、失去监督。对中央第八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未整改完成的罗山商城、东岭村移民安置房等6个问题,纪委监委各常委实行包案化解,促进度、抓整改,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四)立破并举建立长效监督格局。天下之难作于易,天下之大作于细,我们从抓日常监督入手破题,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紧盯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节前、节后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及节假日期间值班情况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顽疾开展“回头看”,清理出差旅费报销等方面问题35个,清退违规报销费用4.8万元,对2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我区财务违规突出问题,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深入调研,向区委提交了《关于加强红寺堡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运行的报告》,建议成立红寺堡区圆丰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为全区预算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从体制机制上立起防火墙,有效遏制因财务违规造成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现象。我们严肃问责追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旗帜鲜明向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亮剑,落实容错纠错制度,树立鼓励干事创业的执纪问责导向,鼓励担当作为。全年共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4人,约谈各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15人次,乡镇纪委书记2人次。同时,严查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对失实举报信访件中的3名被反映人进行了书面函告澄清,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五)精准有力开展审查调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57件、立案8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人,免于党纪处分2人,移送审查起诉2人。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开展“一案三查”,查实扫黑除恶保护伞问题线索4件8人,立案审查调查3件6人,移送2人。突出纪委监委政治属性,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规范开展审查调查对象检讨悔过忏悔引导工作,引导问题干部彻底悔改、回归正道。对2017年至2018年在处分影响期内的101人进行回访教育,对真心认错悔错改错的给予肯定和关心。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2013年至2018年我委给予党政纪处分278人的处分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处分决定归档材料不完备、处分到期未解除或未及时恢复党员权利等五个方面58条问题逐一督促整改,并制定《关于加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纪律处分执行。建立“一案一整改”机制,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向6个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以案促改通知书》,督促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

  (六)灵活多样进行廉政教育。认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警钟长鸣筑防线。选取近年来我区发生的党员干部及村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贪污截留、虚报套取、优亲厚友等方面问题典型案例30件编印《警示录》,发放至各乡镇、部门、学校和行政村,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打造青云湖廉政文化长廊、建设农村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以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为主线,以红色故事为依托,感召各级党员干部防范风险,牢记使命,惩前毖后。通过廉政专题教育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咬耳扯袖,唤醒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运用廉政提醒短信、政府门户网站、廉洁红寺堡等平台推送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和政策,通报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不断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丰富廉政教育内容,向新任命、调整的党员干部家属印送廉政家信86份,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120余人。

  (七)严深实细开展专项整治。紧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纪委监委牵头抓总,各行业主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群策群力杜绝侵犯群众利益现象发生。区纪委监委深入涉及民生领域的教育、医疗、民生等8个部门督导检查,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35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对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农业农村局对养殖“空圈”、村组随意变更黄花菜晾晒托盘标准等问题下发了督查通报并责令各乡镇进行整改,民政局对农村低保核查清退1078户1633人,并向区纪委移送村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全年共受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线索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问责处理13人,集中通报典型问题2期;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28件,立案9件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14人;受理医疗、卫生、教育、民政等领域问题线索39件,立案审查12件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33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开展高档烟酒、利用名贵特产进行腐败行为的专项治理,让隐形变异腐败问题无处藏身。

  (八)固本培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我们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践悟、推动工作。坚持周学习例会制,加强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按照区市纪委“全员轮训”的要求,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培训、以案说法、抽调办案人员到区市跟班学习等方式,提高精准执纪、审查调查能力。 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工作,分别对单位人、财、物管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管理等方面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自查,共建立完善的制度办法42项,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促使纪检监察干部严守红线、筑牢防线、坚守底线。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任重道远。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高压之下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之,党员干部酒驾、参与赌博问题有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之,一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基层“微腐败”禁而未绝、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多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新考验,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能力与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职责需要不相适应。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脱贫攻坚将决战决胜,全党全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做好全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艰巨、使命光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部署,根据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提出的“三个着力”要求、守好“三条生命线”和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决策部署,针对区委三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要求,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以强有力的举措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今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九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区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区与全国全区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强化政治监督,严肃政治纪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盯“三大攻坚战”“三大战略”“三条生命线”,着力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精准落实,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持续严明政治规矩。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政治监督,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开展监督检查,紧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使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治理效能充分彰显。狠抓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主动权。狠抓“两个维护”的政治立场,履行政治护航使命,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坚如磐石,在政治安全上固若金汤。

  持续严守政治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针对“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和遵守政治纪律、民族团结纪律的情况作为第一位的监督,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三大战略”“三条生命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精准监督和专项检查,提供纪律保障。一以贯之,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任务加强监督,推动各职能部门尽锐出战,履职尽责。强化对脱贫工作巩固提升、“四不摘”情况的督查检查,防止出现返贫回潮。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紧盯关键领域和重点问题,通过强化监督执纪,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提高广大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和担当意识,全力推动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对于涉及损坏政治生态环境的违纪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二)突出监督首责,坚持常态化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第一职责,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创新监督方式,在抓日常、经常、常常上下工夫,更高水平实现监督“全覆盖”。

  全面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格局进一步完善。狠抓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常态化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强化政治担当,严肃、认真、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着力在日常监督上发挥党组织主体作用,强化各级党委指挥、协调作用,强化党支部直接管理监督党员作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运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向同级党政领导班子通报制度,并加强检查督促。努力构建党统一领导、各负其责、上下贯通、落实有力的监督工作格局。

  突出监督重点,落实落细日常监督。突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使用机制,进一步摸清“廉情”底数。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健全完善批评教育、谈话函询、了结反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实施等制度规定,加强谈话函询并加大对谈话函询的再核查力度,对谈话函询后是否在本单位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加强跟踪监督,真正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防微杜渐。注重容错纠错,对于一心一意谋发展,敢于创新、善于谋事的干部宽容对待。认真落实《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正名办法(试行)》规定,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严格依纪依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全方位延伸监督触角,不断深化作风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隐形变异、顶风违纪新问题,抓节点、抓察访、抓通报。针对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等问题,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疾风厉势追责问责,着力破解顽症痼疾。聚焦影响红寺堡发展的瓶颈问题开展督查,督促建章立制,完善举措,并加以落实。聚焦群众关心的问题,延伸监督触角,为建强基层组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发挥好“55124”村级治理模式优越性,按照“网格化管理、零距离监督、透明式运行”的思路,探索建立“以网格划分为基础、以村民监督委员会为主体、以区乡(镇)村联动为保障”的村级监督新格局,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规范干部履职行为,推动村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有力有序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和正确行使监督权利,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发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确保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深化推进。强化区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持续深化“三转”,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进一步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区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纪委监委报告的工作机制。着力探索建立乡镇监察办公室与区纪委监委、巡察机构、村监会之间的纵向联动机制,促使各方面监督力量同向发力,织密基层监察网络。

  积极稳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部署要求,建立完善派驻机构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职责定位和权限。完善派驻监督检查专题会议、审查调查专题会议制度,强化区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查办案件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室具体联系、派驻机构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制约派驻监督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机统一。注重监督作用发挥,聚焦中心任务,聚焦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聚焦重要岗位和重点人群,突出近距离观察、全天候督察、常态化督查,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四)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推动压实政治责任。深入监督检查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以及作风建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情况,督促各级党组织真正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推动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好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通过巡察发现和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紧盯脱贫攻坚、落实惠民政策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扣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情况,结合实际查找问题。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年内完成3轮对18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

  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斗争意识。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更新完善人才库,配强优选巡察干部队伍,将敢于动真碰硬,能力强、作风实的干部抽调到巡察组工作。借助区市开展上下联动巡察契机,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用好常规巡察、用活机动巡察、适时开展专项巡察。坚持巡察结果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以党内文件形式向党内干部通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全力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扛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列出清单、明确时限,推动问题一个一个地解决。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两个责任”落实考核指标和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必述内容。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党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的责任,将巡察成果运用落实到干部使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各个环节。

  (五)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积极构建“三不”一体的工作体系,从警示入手,构建不敢腐的防控机制;从制度入手,构建不能腐的约束机制;从教育入手,构建不想腐的廉政自觉。推动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咬住青山不放松,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之以恒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将少数心存侥幸,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作为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紧盯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挖掉腐肉,净化机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的“保护伞”坚决一查到底。

  抓实“以案促改”,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深化警示教育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实施办法》,每季度开展案情分析,注重梳理排查办案中发现的部门性、系统性、多发性、节点性问题,提出针对性的防范举措,有的放矢开展预防,跟踪督查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情况,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阶段安排部署,督促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和惩治“保护伞”的问责机制,取得专项斗争彻底胜利。

  锤炼党员干部道德修养,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精心选择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活动,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纳入全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的效果。坚持案后回访,采用谈话教育、回访交心、侧面了解等方式,全面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心理状况,帮助其正确对待处分。对悔过自新,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推荐提拔使用。

  (六)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坚持刀刃向内,对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绝不回避、绝不遮掩、绝不姑息,坚决防止“灯下黑”,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维护队伍的纯洁性,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拧紧思想开关,提升政治素养。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领导干部带头领学、精心组织实施。坚持政治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宣教警示与思想沟通同推进,切实提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与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着力提升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抗腐定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建,坚持党建统领一切,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来看待、来坚守,不折不扣、落细落实,全力打造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坚持实事求是,强化精准履职。全面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查证事实为基本依据,系统、周密、严谨、准确分析认定错误性质,保持客观真实,有的放矢、务求实效。着力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在信访举报、巡察中摸清底数、分析动态、掌握趋势。在审查调查中保持敏锐和警觉,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利用新技术,多措并举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着力提升精准把握政策的能力,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岗位大练兵活动,开设纪检干部“理论讲堂”“审调比武堂”,对全体纪检干部进行纪法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实践锻炼。着力提升精准处置问题的能力,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区别不同情况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作出恰当的处置,严禁随意扩大或缩小,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等现象。完善审查调查机制,把审查调查全过程视作一个整体来把握,建立问题线索协查督办机制,强化精准研判、快速流转的问题线索处置措施,对重点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切实把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起来。

  健全内控机制,主动接受监督。始终把立规明矩、遵守纪律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之举,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促进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行使权力,安全文明执纪执法,确保纪检监察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私存线索、跑风漏气、干预审查调查、以案谋私等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问题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清理门户绝不手软。坚持严管不过界、厚爱不过宽的原则,激励与约束并重,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不辱使命,不负厚望。

  同志们,新时代新思想旗帜飘扬,新时代新征程只争朝夕,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服从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坚强领导,精准履职、奋力向前,以一如既往的韧劲、一鼓作气的狠劲,越是艰难越向前,不断推动新时代红寺堡区纪检监察工作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动红寺堡高质量发展,确保与全国全区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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